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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变迁及其启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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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变迁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从20世纪80年代起,英国三届政府均着手进行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就医疗保障而言主要有三点:一是确立国家有限责任原则,医疗费用实行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二是确保医疗服务公平原则,通过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制度,防止各种“寻租”行为的发生。三是充分挖掘医疗资源,通过发挥私人医院在国民医疗保障中的作用,鼓励私人医院和国立医疗机构展开公平竞争。同时,鼓励私人保险机构等开展国民医疗保障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提高国民医疗卫生水平。为此,1980--1981年度,英国政府将病人的短期津贴减少了5%,1982年1月,更是取消了与收入相联系的疾病短期津贴,同时,将原来向病人提供8周疾病津贴的责任转移给患者的雇主,雇主因此增加的支出可以通过减少其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来补偿等等。在此基础上,1982年英国中央政策评估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削减政府公共支出的建议,其中也包括用私人健康保险制度代替国民健康服务制度等。1983年,政府认为,“国民健康服务的私有化减轻了国民健康服务制度的压力,私有化为国民健康服务制度提供了一个有用的选择,它表明在国民健康服务方面存在解决问题的不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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