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变迁及其启示(上)
|
| |
摘要:现代意义上的医疗保障是工业社会转型的产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医疗保障是由国家为全体社会成员的疾病医疗、健康关怀提供必要的保障,使国民能够积极应对疾病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它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始终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宣布为福利国家。就医疗保障制度而言,法律意义上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以后的产物,它为公民抵御疾病风险、增进身心健康、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一、英国医疗保障制度缘起 与养老、救助、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相比较,英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相对比较滞后,最早建立的社会保障法案并没有包括为了应对黑死病以及民众健康所必需的医疗保障,从1349年爱德华三世颁布的《劳工立法》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一点。该法律主要规定,所有“有工作能力的劳工”不得离开本教区,而必须接受任何雇主的雇佣;任何人不得向“有工作能力的乞丐“提供救济”。也就是说,这个法律不是为了防止民众因病致贫或者通过这个法律来建立医疗保障,而是为了防止黑死病流行以后劳动力外流的加剧所造成的社会动荡以及工业社会转型所需要的廉价劳动力。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