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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网络保险及其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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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全球保险业的销售模式日新月异,一种全新概念的保险——网络保险也随之应运而生。所谓网络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联网络为主要渠道来支持公司一切活动的经济行为。它包含两个层次的涵义,一是指保险人利用网络进行内部管理,即利用网络对公司员工和代理人进行培训,利用网络与公司股东、代理人、保险监督机构等相关人员和机构进行信息交流,保险中介公司利用网络开展业务等企业活动;二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络开展电子商务,即利用网络与客户交流信息,利用网络为客户提供有关保险的信息,乃至实现网上“签单”。由于美国的信息技术和网络发展较早,当前美国的保险公司在继续利用网络进行内部管理的同时,着重发展利用网络开展电子商务。保险商品与服务的电子化将成为新的数字经济最大和最可观的驱动力。 一、美国网络保险的现状分析 (一)网络保险的业务量迅速增长。据forester的研究报告,1997年美国网上保险费为3.91亿美元,到2001年,大约11亿美元的保险费将通过在互联网络上出售保险单得到,而且大部分将来自于汽车保险。 (二)网络保险的基础建设——设立保险公司自己的网址。在1997年初,81%的美国保险公司至少有一个网址,其他末设网址的保险公司也计划尽快设立。绝大多数网址提供有关保险市场和购买的信息,并有帮助客户决定他们购买保险的内容。为提供更多的服务,保险公司需要把它们的网址与其经营业务的计算机系统连接起来。不过,只有10%的保险公司现在做到了这一点。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正为具有非常广阔前景的网络直接销售保险做积极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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