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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解养老金新政的战略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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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两个窟窿刻不容缓 记者:国家有关部门为什么要对现行养老金制度进行调整?一种观点认为,这主要是为了“填窟窿”。您是否认同这一观点?被填的窟窿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董登新(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教授):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决定》,目前,要求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同时,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个参保者建立一个规模为本人工资11%的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的3%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其余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两项缴费共同构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基金入不敷出时,由各级政府预算资金补助。 当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职工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全部由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个人养老金的领取由两个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相当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左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支付标准为个人账户(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1%)基金储存额的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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