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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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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作为人类生活的一种基本需要,从世界范围来说,都有其共同点。然而,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及文化传统不同,其社会保障模式也必然会有差异。从国际经验来看,凡是社会保障问题解决得比较好的国家,就必定会有一个比较好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以国外几种比较有成效的社会保障 模式为例,通过比较分析,得出可资借鉴的经验。 一、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三大模式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漫长进程中,许多国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作了各具特色的探索。根据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享受条件、保障水平、基金来源及管理机构等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三种典型模式。 1.国家统筹、三者共负模式 此种类型以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为代表,许多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大多采用这种模式,所以亦称市场经济国家模式。这种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德国俾斯麦的理论,强调“选择性保障”(即选择部分收入进行保障)和“个人负责”的原则。其特点是:(1)保障范围根据社会成员收入水平,实行法定的和自愿的社会保障。法定保障的重点是收入较低而且职业不稳定的社会成员,比如产业工人。参加法定保障的以雇用劳动者为主,独立劳动者则自愿参加。政府官员由于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有关保障费则由国家代为支出。(2)享受条件分两种:一是自主性的保障即自己缴纳保险费;二是国家援助,享受对象只限于贫穷阶层。(3)保障水平取决于劳动者所交保险费及劳动年限的长短。(4)保障基金主要有三部分来源:职工个人交纳占收入一定比例的保险费,雇主交纳的保险费和政府税收上缴的国民收入。(5)实际多元化管理,以地方、部门管理为主,国家支持为辅,使管理层次更接近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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