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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影响保险业的21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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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1月,中国保监会对《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新《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2. 2004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文,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 3. 2004年5月,《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细则》被外资保险公司视为基本法之一,它对2002年2月1日实施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未予明确但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4. 2004年 6月1日,我国首张通俗条款保险单在广州亮相,信诚人寿抢饮了“头啖汤”。 一直以来,保险条款的行业术语过多是造成消费者对保险认知困难的原因之一,保险条款的晦涩难懂也是造成消费者对保险理赔和服务心存质疑的重要原因。因为作为普通消费者,他们自己大多看不懂保险合同,读不懂保险保单。自6月1日起,随着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第一份通俗条款的实施和推广,保险与消费者之间无障碍沟通将成为新的起点。 5. 200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这对中国保险业拓宽资金运用渠道,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产生深远影响,同时标志着保险监管向着市场化、国际化和专业化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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