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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业对洗钱的监管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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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0年代中期以来,洗钱问题开始引起国际社会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据1994年英国《金融时报》报导,英美官员调查表明,在世界范围的金融系统中,每年洗钱的数量约为5000亿美元,约占全球gdp的2%。洗钱往往呈现出巨大的国际流动性,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纷纷制定法律法规,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国际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反洗钱行动。几乎所有涉及反洗钱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都不约而同地达成共识,即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是反洗钱斗争的核心,其中保险机构占其重要组成部分。 一、洗钱的概念及其危害 洗钱(money laundering),是指隐瞒或掩盖自己或他人从诸如贩毒、欺诈等严重犯罪活动中获得的钱财的性质、来源、地点、所有权等,使其转换成为合法的财产的行为。洗钱所指向的对象即黑钱,主要包括:毒品、走私、诈骗、贪污、贿赂、军火交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违法犯罪所提及其产生的收益,没有按要求申报的合法收入等。 洗钱是犯罪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它使犯罪者得以实现经济目的,并通过金钱实现犯罪的恶性膨胀和恶性循环。洗钱对一国及至国际经济、金融乃至政治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危害。首先,洗钱活动造成经济数据的扭曲,使政府经济政策管理复杂化;其次,洗钱活动会腐蚀部分金融系统,暗中破坏银行管理;第三,洗钱活动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了大量的游资,它们为追逐高额利润而在各市场上迅速移动,造成金融资产价格的大起大落,增加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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