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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为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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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年来,随着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作用的不断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开始被认识。特别是在今年的抗击非典斗争中,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更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如何进一步深入研究现代保险功能,准确把握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丰富内涵,通过保险内在的功能和特性,管理国民经济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经济以及自然环境等领域的风险性问题,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以及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既是保险业自身发展的要求,更是保险业为国民经济发展全局服务的客观要求。 12月13日至14日,中国保监会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首届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论坛暨现代保险功能研讨会,来自国内外保险业界、学术界、企业界以及监管部门的专家学者就深入研究现代保险功能,通过理论创新,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本报今天特刊发部分专家学者的发言摘要,以飨读者。 保险市场发展对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教授 萧灼基 保险对经济稳定起着重大的作用。保险资金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这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险注册资本金的来源,随着改革的深入,许多保险公司将会逐渐成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一是保险公司的总资产,这个总资产是保费收入积累起来的,保费收入来源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还有个人,所以这种保费收入也是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也就是公有制的重要的实现形式。如果说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话,那么,保险资金就是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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