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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期增强国民保险意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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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时期的保险保障任重而道远 新时期的保险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并行之有效地运作,应该由政府的社会保障和非政府的商业保险两大部分构成。二者在整个保险保障体系中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多方面。其中特别是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面临的情况十分复杂。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已有的保险保障基础十分薄弱,历史欠帐多,新的社会风险因素又在不断增加。例如根据现有的人口资料进行预测,从2000年到2040年,我国将进入老龄化的高峰阶段,老年人口将从2.29亿人上升到3.74亿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从15.23%上升到24.28%;城镇人口赡养率(退休人口与就业年龄人口之比)1990午为14.83%,1997年达到18.86%,据预测,2000年将为21.14%,2010年将为26.68%,2020年将为37.37%,2031年将是47.39%,达到最高峰,然后开始回落,但到2050年还处在34.5%的高水平上。可想而知,企业和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将是超负荷的。 失业问题更是一个涉及面广、十分敏感和目前还难以预测的复杂问题。有许多学者也指出:中国加入wto后,最昂贵的一张门票就是失业者增加。如果在人口众多以及老龄化进程加快、赡养率迅速上升的情况下失业者显著增加,将给保险保障方面带来极其沉重的负担。实际上整个社会面对这个重大课题,如果解决不好,很可能在二十一世纪出现老龄人无法赡养的状况,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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