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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客户保险意识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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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提到加快保险业发展,规范保险市场,一般都认为要规范保险公司;要规范保险中介;要加强保险监管;要完善保险法律制度等等。但我们常常忽视了保险市场主体的另一半———即被保险人,投保人(下称保险客户)。纵观所有有形的和无形的商品市场,都是既有成熟的卖方又有成熟的买方以及健全的市场规则及监督机制。保险市场也不例外,我们期待着保险公司的规范,同时也呼唤着保险客户的成熟,特别是客户保险意识的成熟。在我看来:客户对保险商品的认知程度及选择标准,将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他们对保险商品的消费行为;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经营和效益;将影响和决定着保险市场的秩序;进而会影响和决定着民族保险的偿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基于上述认识,本文拟就保险客户的保险意识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何谓保险意识?简而言之,保险意识是指客户对保险商品的认知程度(含认识的广度,深度和准确度)。它通常包括人们对保险商品的需求程度,购买动机,消费偏好,及选择标准等一系列心理活动过程。 那么,我国的客户保险意识现状如何呢?毋庸讳言,我国目前客户的保险意识存在着一定的偏差或误区。比如说:把保险公司当成“包险”公司,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既然花钱购买了“一切险”,你保险公司就应该什么都得赔,怎么还有不赔的呢?再比如说:参加保险多年从未出险,于是总是感到吃亏,上当,总想退保,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绳从细处断,恰好就在这拖保断保其间出险,于是乎上演出捶足顿胸悔不当初的人间悲剧。凡此种种无不反映出我国客户保险意识的偏差或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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