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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或意外事故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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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界中,由于保险金欺诈事件,层出不穷,防不胜防。即使是对普通的保险事故进行审查判断时,未免先从是否有欺诈之举着手。为广大消费者向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保险金时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因此也时常发生一些争议,在双方无法调解的时候,不少案件对簿公堂,由法院来进行判断其真实性。 特别是一些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死亡事件,由于保险期间一般比较寿险来讲比较短,一年期或5年以内不等,但是,保险金额却同普通的长期寿险无异。换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是说,那是一种道德风险(moralhazard)比较容易发生的险种。在此,我们将分析一个,在保险事故中,被保险人到底是自杀身亡,还是死于意外事故的案件。对此案件,日本的两级法院的判断是大相径庭,这是一个值得思索保险案件。 事实概要 诉外a(被保险人)同y(保险公司,被告)之间签订了死亡保险金为4500万日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1年。保费为14万日元(一次性交费)。 投保3个月后,a在某日中午驾车外出时,车从港湾的岸边坠入海中,溺水而死。a的妻子x(原告),遂向y请求支付死亡保险金。y以a是自杀为由,拒绝支付a的死亡保险金。为此,x遂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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