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论文中心 论文分类 论文搜索 论文发表 汇款确认 会员专区 在线购卡 服务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教育论文中心首页--保险论文--2003年保险市场的十个瞬间
推荐论文
·寓教于乐教学相长——加强
·新课程标准下学生数学学习
·加强高中数学建模教学培养
·诸葛亮与荆州关系问题述论
·论施工项目质量控制
·新生儿头皮静脉输液外渗原
·一个月的性爱实验日记

·Whatarethemo
·谈谈缩小初二外语两极分化
·浅谈屋顶花园的规划设计
科目列表
市场营销 管理理论 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 社会实践 先进教育
伦理道德 艺术理论 环境保护
农村研究 交通相关 烟草论文
电子电气 财务分析 融资决策
电影艺术 国学论文 材料工程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政治论文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信息技术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自然论文 德育管理 农村教育
素质教育 三个代表 旅游管理
国际贸易 哲学论文 工商管理
证券金融 社会学 审计论文
会计论文 建筑论文 电力论文
水利论文 园林景观 农林学
中医学 西医学 心理学
公安论文 法学法律 思想汇报
法律文书 总结报告 演讲稿
物业管理 经济学 论文指导
计算机 护理论文 社会调查
军事论文 化工论文 财政税收
保险论文 物流论文 语言教育
教育教学 给水排水 暖通论文
结构论文 综合类别  

 
2003年保险市场的十个瞬间

    第一瞬间:修改后的《保险法》实施
     时间:2003年1月1日
     在新修改的2003年《保险法》实施之前,我国沿用的是1995年6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时隔8年,95年的《保险法》显然已经不适合加入wto后的中国保险业的形势变化。比如说,在罚则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惩治措施;对有关保险人及其代理人的诚信方面缺乏严格具体的规定;对某些保险业务,如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一直是寿险公司和产险公司争夺的矛盾焦点,长期得不到解决;还有一些规定与我国加入wto的保险承诺相抵触。
     《新保险法》不仅消除了《老保险法》不合时宜的地方,还强化了保险投资者的便利化和选择的自由化。比如老《保险法》规定,寿险的代理人只能为一家寿险公司代理业务,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个人代理人还是只能代理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但机构代理人没有限制。这样的好处是,投保人有了更多的选择,在银行或专业的代理公司购买保险时可以货比三家,作出最好和最适合于自己的选择,专业和兼业代理人可以代理几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避免受制于一家公司。
 
<<<<<全文未完>>>>>
是否要阅读全文?点卡会员将扣除1点!点击阅读全文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中心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QQ:277865656
或写信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