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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安排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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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是相对弱势产业,农业保险对于分散农业风险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现象,要使农业保险走出困境,首要的是制度设计。农业保险制度设计应以政府为主体,突出农业保险业务的政策性,改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现状,通过建立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将政策性功能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 [关键词] 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安排;市场失灵;政府失灵 一、我国农业保险中存在“双失灵”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困境分析 农业保险是处理农业非系统性风险的重要财务安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农业科技、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之一。作为世贸组织允许各国支持农业的一项“绿箱”政策,农业保险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然而在我国,农业保险却陷入了困境,出现了加速下降的趋势。我国农业所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不断减少;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农业保险的经营长期亏损;农民不愿投保,农业保险展业困难。 (二)“双失灵”是造成农业保险困境的根本原因 我国农业保险困境的根本因素是制度问题,在我国农业保险中存在着严重的“双失灵”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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