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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互保险在中国适用性的分析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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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相互保险是保险业的主要形式之一,约占据了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五分之二,但是在我国几乎是一片空白。本文旨在分析相互保险在中国的适用性。全文先对中国保险市场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然后具体分析了相互保险在我国寿险和非寿险市场特别是在农业保险和特殊行业保险的适用性。最后得出结论:相互保险在中国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是改善我国保险市场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 相互保险 适用性 一、概述 相互保险是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它是指由一些对同一危险有某种保障要求的人所组成的组织,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集团成员交纳保费形成基金,发生灾害损失时用这笔基金来弥补灾害损失。相互保险主要有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交互保险社和相互保险公司四种形式。其中,发展最成熟的是相互保险公司——所有参加保险的人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相互保险公司历史悠久,起源于中世纪欧洲的基尔特组织——为组织会员及其家庭成员在生老或病亡时提供经济保障的行会。相互保险公司是保险业特有的组织形态,它没有股东,投保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纳保险费后成为作为法人的组成人员(会员),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从事相互保险活动。公司会员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统一体,当保险合同终止时,会员与公司的保险关系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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