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保险市场误导消费的行为
|
| |
一、产生误导消费行为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1、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内部机制的缺陷、外部压力过大使误导消费行为有了产生的主观动机。一是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导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其价格方面的恶性竞争表现为违规返佣、违规退费等,非价格方面的恶性竞争主要表现为误导消费和行政强制投保。二是计划指令性的考核机制迫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追求个别指标数值、强调短期经营行为。三是保险人对个人代理人的松散型管理方式助长了代理人的误导消费行为。 2、个人代理人队伍构成复杂、综合素质较低等原因使误导行为找到了依附的客体。一是个人代理人队伍构成复杂。在武汉市保险市场上,寿险业从业人员95%以上都是个人代理人,代理人分布较为分散。二是个人代理人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整体水平不高。1999年6月,全国仅87万人取得了保险代理资格证书,代理人持证率远未达到100%的标准(注:孙祁祥等。中国保险业:矛盾、挑战与对策[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1),第1版:140.)。三是代理人追求佣金最大的单一目标极易产生道德风险。四是保险业的迅猛发展给代理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剧了代理人素质与保险市场需求不对称的结构失衡问题。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