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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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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比重越来越大。然而,不论是从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上看,中小企业都存在很大资金缺口。中小企业通过股权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的很少,绝大多数只能在间接融资方面寻找突破。由于目前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现实,使金融机构存在较大的放贷风险。而金融机构为防止道德风险和逆选择引起信贷风险的发生,便采取“慎贷”甚至“拒贷”的做法,从而产生信贷市场的两难选择。一方面,中小企业急需资金进行经营却无处寻觅;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又积压大量存款贷不出。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单靠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将难以奏效,必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解决因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而诱发的两难选择。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虽走过了10年的里程,但从总体上看还处在初始阶段。为了找到适合我国实际的运行模式,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模式的不同观点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虽已摸索了一些经验,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今后将以什么样的方式运作发展,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担保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中并不起主导作用”,“政府根本不可能在完成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职能之后,还有足够的财力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中起主导性作用”。也有人认为,国家不应该扶持有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而应扶持商业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其理由是“有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基于体制关系其经营总体上趋于保守,而商业性担保公司却在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扩大担保业务的范围方面做得有声有色”。他们以中科智公司为例来论证这一观点。而国家经贸委在1999年6月出台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设想的是“一体两翼”体系框架:一体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资金和业务经费以政府预算资助和资产划拨为主,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两翼是指在城乡社区中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直接担保业务。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担保基金主要来自会员企业的出资,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中小企业商业担保机构主要由企业或其它非政府的投资主体出资组建,独立法人,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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