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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SARS疫情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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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险角度看,SARS的出现不同一般风险。保险公司既未在过去的保险产品中确认其风险归属——是保险责任还是责任免除,也未将该风险造成的损失纳入相关产品的费率精算中。面对这一突发性灾难,保险公司没有回避和退缩,而是迎SARS疫情而上。在充分肯定保险公司在突发灾难面前所发挥的作用时,我们也不能不为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进行思考。 一、保险公司迎SARS疫情而上 1.将SARS风险作为保险责任。SARS是一种突发性传染病。2003年4月之前,各家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将未将SARS作为保险责任,也未列入除外责任。但SARS疫情出现后,各家保险公司都纷纷承诺: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中,SARS风险为保险责任;在健康险中的费用保险、补贴保险条款中,即使有“特定传染病”属于责任免除的规定,但SARS仍属于保险责任。如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承诺,凡投保新华系列健康型产品的客户患SARS,公司将按合同条款及时予以理赔。此外,各家保险公司针对SARS“特事特办”,对患SARS的被保险人,推出“绿色理赔通道”、“先赔付、后核赔”等特别措施,充分体现了保险公司的良好信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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