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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保险业的“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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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暗流汹涌 保险业的公众信誉不够优良;公民投保积极性不高;保险条款存在“陷阱”;支付潜藏风险;等等,这些保险市场上为人所诟病的现象,至今未见根本改观。“花样翻新”的暗流,依然使保险市场难以达到“澄清”的境界。 高额回扣 “回扣”已成为保险业攀上行政权力部门的核心武器,有的“回扣”高得离谱。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楼作相说,机动车险在整个财产险中所占的比例,全省要达到六成以上,而很多汽车经销商就自然成为各大保险公司争抢的“香饽饽”,回扣比例已达30%以上。如果一家经销商卖掉1000辆车,每辆车收取5000元保费,经销商一共可以拿到150万元的回扣。如此高额的回扣,难怪经销商在售车的同时,要购车者“必须”办妥一切手续。 按照财政部1999年《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手续费一般为5%,最高不得超过实收保费的8%.然而,当几家保险公司同时盯上一块“肥膘”时,就竞相向投保人尤其是集体投保人支付高额手续费,且一家比一家高。在浙江,这一比例最高达到80%. 80%的回扣从何处走账?杭州一位保险公司老总透露,靠财务“变通”处理。他说,负责经办本单位参保的大致可划分为三类人:一是对保险费率的高低不在乎,多给回扣就行。有的甚至要求:“费率多加一个百分点,把这多增加的一个百分点完全给我。”有的还要求用现金支付,不入账,回扣直接变成单位小团体的“小金库”或者进入个人腰包。二是保费价格一定要降低,但是降低价格后仍然要给手续费。去年保监会杭州特派员办事处抽查人保杭州分公司记账凭证发现,后者违规向投保单位支付13笔手续费,金额达到了10万多元。三是不要回扣,保费价格降低一点,降低到合适就行,这类人多是私企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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