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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产业医疗保险制度的理论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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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非正规产业,指的是有别于现代产业(机器大工业、信息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等)的经济部门。非正规就业者,主要指的是在非现代行业/非正规经济部门就业的非熟练劳动者,例如街道上的小商小贩、搬运工、为中间商从事加工活动的家庭手工业者,以及在建筑、农业、渔业、林业等部门打零工的劳动者。本文拟借助发展经济学中的社会保障理论框架,根据笔者2063年2月下旬至3月随荷兰海牙发展学院培训班在印度古吉拉特邦和克拉拉邦的考察,重点介绍印度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医疗保险制度创新。 一、发展经济学中的社会保障理论创新 提起社会保障,国际上有关发展问题的早期文献几乎都认定,发展中国家由于贫穷支付不起建立这类制度的费用。这一论断,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众多发展中国家在普及社会医疗保险方面无所作为的理由。时至今日,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险还是政府公共部门和正规经济领域(现代工业和服务业)从业人员才能享有的奢侈晶,占人口大多数的非正规经济就业者及其家庭成员一般都被排斥在保险计划之外。然而,后者恰恰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最缺乏经济安全和健康安全、因而最需要保险计划和社会援助项目支持的群体。近20多年来的发展研究和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实践,对主流社会保障理论和政策提出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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