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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多元化制约因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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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供给严重不足,而需求压力日趋扩大,通过多元化投资,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是缓解养老保险基金供求矛盾的重要措施。对此,理论界已取得基本一致的认识。但是,实际管理中,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至今仍受到严格的限制,其主要原因在于实际经济中存在诸多制约养老社会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的不利因素。为了推进养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多元化,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养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多元化的制约因素 当前,制约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多元化的因素,归纳起来有两类:一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余额规模不大,且采取分散管理方式,可用于投资的资金不多;二是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多元化投资的风险较大。 1.投资资金来源的约束。 我国现行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按国务院1997年7月颁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的。其基本内容是将原来的现收现付制改变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在由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的转变过程中,多元化投资受到了来自如下几方面的约束: 第一,制度性资金缺口。实行这种体制,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新人)来说,他们可以通过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来解决退休后的养老问题;对于实施个人账户前已经参加工作的职工(中人)来说,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并没有个人账户的养老金积累。已退休的老人更是没有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这样,企业统筹缴费就要同时承担退休职工养老和为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的双重任务。这种制度设计本身留下了养老社会保险的资金缺口。实际执行中就只能挪用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来保证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由此造成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而且当年的收支也难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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