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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自由贸易区物流管理现状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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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由贸易区的产生与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政策,到目前已20年了。我国的对外开放无论从广度,还是从深度都在不断加强。1979年7月,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表明了中国政府欢迎并鼓励外商投资,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权益。从1979年到1980年,国务院先后批准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实行一些特殊优惠政策, 鼓励兴办外商投资企业。从1984年5月起,国务院决定开放上海、天津、大连等14 个沿海港口城市,并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1985年2月又决定将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1988年3月, 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开放的范围从沿海城市扩展到全国沿海市、县,同年4月,又批准海南成为经济特区, 使我国对外开放呈现了从点到面逐步展开的特点。 进入90年代以后,为了适应当时的形势,1990年4月,党中央、 国务院决定开发开放上海浦东新区,使之成为长江沿岸地区开放龙头。在宣布开发开放浦东的同时,决定设立外高桥保税区,从而使得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功能化阶段。尔后,中国进入了保税区建设的高潮,1991年到1993年初,国家又先后批准设立了天津港、大连、深圳福田、沙头角等12个保税区,使全国保税区总数达13家,1996年9 月以后国务院又批准了深圳盐田和珠海保税区,使全国保税区总数达15家,总面积近40平方公里。 中国的保税区就是国际上的自由贸易区, 其英文名称即为FREE TRADE 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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