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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处理好创办特色学校中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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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特色学校,是《纲要》对中小学教育的要求,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体系、提高办学水平的需要,因此,处理好几个关系十分必要,特建议如下: 1、办学特色与整体优化的关系 办学特色,是指在总的教育方针指导下的教育目标和管理目标具有与众不同的“个性”,即“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从教育本质与功能方面理解,《纲要》中所强调的中小学要办出各自的特色是基于:一要对“应试教育”进行改革;二要面向全体学生;三要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其目标是对每个学生素质与能力做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培养,并达到最高水平,使之具有主动适应社会与发展社会的能力。因此,办学特色决不是指少数人具有的某种技能和本领,而是指全体学生的身体、心理、智能、道德、审美、劳动和交往素质的全面提高;也不是指学校一个系统,而是家庭、学校、社会和自我教育诸系统的综合。所以应“以点带面”,最终使学校工作在整体上、全方位地反映出这种特点,使学生、学校实现整体优化。 2、办学特色的确立与形成的关系 学校的办学特色,实际上是校长办学思想个性化的体现。办学特色的确立是校长领导下的集体智慧的结晶。因此,不能人云亦云,要结合学校实际,立足本校的生情、师情和校情。在实施过程中,要从整体着眼,部分入手,重点突破,整体优化,即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专题突破,逐步提高的程序。具体做法是点面结合,注重训练(示范、操作、竞赛、实践、反复训练),注重评估(制定“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打好全面育人基幢评估标准),让学生在严格训练中知行,在丰富多彩活动中明理,在生动活泼课堂上学知,在活动课中发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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