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谈谈校本课程的开发
| | 高中新课改论文 一、任何国家的高中新课改论文课程政策改革都是在国家课程与学校课程之间寻找适合自己本国国情的高中新课改论文立足点。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政策改革的方向与英、美等国正好相反,是从原先单一的国家课程模式走向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体制的课程模式。 国家课程往往由专家(更多的是学科专家)来决策,采用研制--开发--推广的课程开发模式,实施“中央--外围”即“自上而下”的政策,以确保一个国家所实施的课程能够达到统一、共同的质量,因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正统性,通常以“必修课”的形式出现。而学校课程(严格地说,应该是“校本课程”)通常是由校长、教师来决策,采用实践--评估--开发的课程开发模式,实施“问题解决”即“自下而上”的政策,以满足各社区、学校、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因而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参与性,通常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这两类课程各有利弊。在目前的形势下,恐怕没有一个国家采用绝对的国家课程,也没有一个国家采用绝对的学校(校本)课程。每一个国家的课程政策改革,总是不断地尝试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依据本国的教育传统和国情,在这两极端之间寻找或调整更合适的立足点。 我国自从建国以来,由于当时的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教育普及难度很大,学校教育质量尚存问题。为了确保我国基础教育的共同质量,同时也便于管理与评价,借用原苏联三、四十年代中央集权的课程政策模式。采用这种“自上而下”的课程政策,有一定的必然性与合理性。然而,目前我国的教师数量基本满足,教师质量正在不断提高,许多发达地区教师的学历基本达标,许多示范性学校的教育质量已有一定的保证,尤其是90年代以来,第一轮课程改革把课程的决策权力部分下放给地方(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与示范性学校的尝试,以及在课程计划中明确地提出“三大板块”(即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使得部分地方教育部门和示范性学校在课程开发的实践中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有了这样的实践基础,我国基础教育的课程宜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政策,把课程权力从中央一级逐步地、部分地下放到地方和学校,让真正发生教育的地方----课堂与学校拥有课程的部分权力,让一部分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参与部分课程的开发任务。在确保国家教育共同质量的基本前提下,给予不同地方和学校不同的专业自主权,积极调动各个社区和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更好地实现我们党的教育方针。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2982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