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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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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个人与文化之间“生动循环”的枢纽 人是未完成动物,依靠文化踏上成为人的道路。人降生伊始,带着与别的动物同样的生物本能,就生存能力而言丝毫不比其他动物优越,如果以身体的体质而论甚至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不能自助与自卫的动物之一,尤其在未发育成熟的情况下,更是处处需要外力扶助。但与别的动物不同的是,人在生物本能之外还禀有多种潜能,这些潜能赋予人的自身状况以不确定性,人既可能因自身潜力处于沉睡状态而与兽类相差无几,也可能由于潜能的开启获得超越动物性生存状态的广阔发展可能性。人要使自己的生物本能成为人的生命力的表现,要摆脱软弱状态而能够自助,要开启潜能而得到发展,全都有赖于文化,或者更确切地说,有赖于文化与生物遗传特质之间的互动。人又是社会性动物,离开社会便不能生存,更不能成其为人。人要适应于社会生活,必须使自己完成社会化过程。任何人的社会化都依赖于接触文化、经由一定文化认同而实现。文化是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但是正如人的未完成性一样,文化作为人类生存方式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只有处于运动过程才有生命力。文化的运动过程由文化的历史传承和文化的创造这两方面构成。在这个过程中,个人习得文化、接受文化的模塑,同时又可能参与文化的创造,因而个人兼有文化载体和潜在创造者的双重身份,而且,每个人的素质和活动也都反过来影响着他们置身其中的那种文化的前途。文化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如德国教育家斯普朗格(1882—1963)所说,是一种“生动的循环”,这一循环的客观方面是文化的发展,主观方面是个人的形成。①然而无论是文化经由传承和创造而发展,还是使个人进入文化状态而成为人,都离不开一项关键性的人类活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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