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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一个区别于智育和美育的范畴——兼谈高校德育工作的偏误与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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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德育范畴与智育和美育范畴既相互交叉又相互区别。德育主要解决“信”与“不信”和“行”与“不行”的矛盾,智育主要解决“知”与“不知”的矛盾。高校德育工作存在着以智育模式解决德育问题的弊端,重道德认知,忽视道德实践。德育主要作用于人的意识、理性层面,着眼于调整和规范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美育主要作用于人的感性、情感层面,着眼于保持个体自身的精神平衡、和谐与健康。高校德育中存在着把德育范畴界定得过宽、视美育为德育的一部分和把美育范畴界定得过宽、视德育为美育的一部分两种偏向。应明确德育与智育、美育的区别,确定阶级价值、“信”与“行”为德育的基本范畴,以利加强和改善高校的德育工作。 把教育分为德育、智育、美育,是以心理学的分类尺度为依据的。正是由于心理学将个体心理结构划分为意志、智力、情感三个不同层次,才相应地产生了德育、智育、美育诸育。按当前最流行的说法,广义的德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品德教育和心理教育(包括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教育);狭义的德育指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的教育。这种流行的德育概念,且不说将狭义的德育等同于道德层次教育的偏颇,在理论上也缺乏严格的依据与界说,没有正确揭示德育的实质及其与智育和美育的区别与联系。智育是对智力因素,包括个体的思维品质、元认知和创造力等的培养和开发。美育即审美教育,是对个体审美情感体验与认知力、审美知觉敏感性的培养和熏陶。在这里,智育与美育范畴的名称与心理学中的名称基本相同,不易被人误解。而德育的名称则不同于个体心理结构的名称,采用了社会意识分类中道德结构的名称,因而容易被误解。其结果,使人们在实践上易于将德育与智育、德育与美育相混淆,使德育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不廓清德育范畴,就难以有效地改进和加强高校德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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