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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英语会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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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学科会考标准是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在普通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英语教学大纲》以及天津市普通高中英语学科的教学实际制订的,着重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注意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旨在使广师生明确我市高中毕业会考的任务、性质、内容以及考试范围、命题标准和成绩评定等,以便于更好地做好毕业会考的复习、教学指导工作。 一、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包括九年义务教育三(四)年制初级中学英语教科书(人教版)第一册(上) 至高级中学英语教科书(必修)第二册(下)的教学内容(即对话、课文、练习及听力材料),以及由天津市教育教学研究室编写的上述各年级《英语学习质量监测》的相关内容。 二、考试要求 1、能较熟练地借助一般的拼读规则和音标读出生词。 2、掌握所学词汇、语法及习语等基础知识及在特定的语境中运用知识的能力。 3、在特定的语境中综合运用语言知识的能力。 4、对文章的阅读理解能力(含主旨大意及抽象概念、字面意思、深层含义、作者的态 度和意图等方面的理解能力以及通过文章的逻辑关系进行推理、判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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