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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学校教研制度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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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学校教研组织是学习型组织 教师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被忽略的问题。传统的理解总是把学校仅仅作为学生发展的场所,因此,传统教研在功能上更多的是体现为关注研究教材、教法和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关注不够。这导致有的教师从教数十载,其专业发展水平还只停留在入职后的初期水平。因此,有学者认为:“传统学校,在教师中心、师道尊严背后,掩盖着的是对教师发展的漠视或遗忘。”[2] 基于对传统教师教育的反思,教师专业化发展已成为国际教师教育改革的趋势,正是在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进程中,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得到确认,教师的工作作为重要的专业和职业得到确认。为此,我们的学校教研理念必须适应这一新的变化,认识到学校教研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应当具有促进教师发展的功能,应当树立学校教研组织是教师专业化发展场所的新型教研理念。惟有如此,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提倡的教师必须尽快“成为新课程的研究者、实施者和创造者”才有可能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具有教师发展功能的学校教研才是“真正的教研”,这样的学校教研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使所有参与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人——学生、教师都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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