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欧盟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特点、面临的挑战
| | 教育教学教师论文摘 要:欧律狄刻欧洲组织(the Eurydice European Unit)是欧盟最大的教育教学教师论文教师教育研究协调组织,从2001年到2002年,该组织对所有欧盟国家的教育教学教师论文中小学教师教育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研究活动。文章通过与谊组织的专家座谈、实地考察、阅读文献等方式,对其开展教师教育改革研究所使用的方法、倡导的教师教育理念、教师教育的模式、新教师补充、新教师的过渡培训及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体化进程等作了较为详细的探讨,并提出了我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的新思路。 关键词:欧盟国家;教师教育;启示 一、教师教育改革的背景 高质量的教师是保证受教育人群接受优质教育的重要条件,教师的期望和教师教育面临的挑战是欧洲各国教育决策争论的焦点。巴塞罗纳欧洲委员会(Barcelona European Council)在2002年至2010年间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中,把提高教师教育和培训质量作为“重中之重”。正如该计划所说,教师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行动者”。 21世纪是知识性社会,经济和社会处在巨大的变革当中,欧委会教育与文化委员瑞汀(Viviane Reding)提出,教师要树立“忍让”(tolerance)和“分享”(sharing)的人生价值观(human values)。她说,“社会对教师职业(teaching profession)寄予厚望,教师的作用就在于交给年青一代融入大千世界的各种工具。正如戴勒斯(Jacques Delors,1996)所说,‘教师是变革的有生力量,教师的重要作用就是推动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忍让,这一点在当今社会显得尤为突出。在21世纪,更加有必要体现理解和忍让。’” 欧洲各国尽管情况不同,但教师教育主要面临两大共性问题:1)教师应该掌握的技能;2)如何使教师职业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教学,但欧洲许多国家已不再要求教师只是简单地学习教学方法和学习心理(psychology of learning),而要求教师更多地参与学校管理与发展,更多地把信息技术使用在教学中,并且还要求教师在提升人权和国民素质方面多做贡献,同时要求学生应该从身边的生活世界中获取知识。欧洲大部分国家要求普通初中(general lower secondary level)教师必须是学科教师(specialist teacher)(主教一门课,如果教两门或多门课,这些课是辅助的),只有丹麦、瑞典和冰岛要求是准学科教师(semi-specialist teacher) (至少教三门课),但小学教师不分科,都是“通识”教师(什么课都教)(general teacher)。在英国、芬兰和波兰等国家对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有统一的要求,也就是说,只要达到合格,在这三个层次的学校都可从事教学工作。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6479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