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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公立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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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台湾地区公立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经历了派任期、甄选期和遴选期三个阶段。重点探讨遴选制度的特点:适应了教育民主化的潮流;突出对中小学校长知识、素养、人品、能力的考查;以校长回任制取代终身制;政府牵头,各方共同参与。 关键词:台湾;校长;遴选 决定学校效率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学校校长。一个有能力组织有效集体工作,并被视为懂行和思想开放的好的校长,常常能在其学校中成功推进重大改革。所以改进校长的选拔和任用制度,把学校的领导托付给合格的、尤其在管理方面受过特定培训的专业人员就显得尤为重要。校长一职在我国台湾地区的角色期望较教师高,吸引了许多有理想和有抱负的教师投入校长行列,成为学校教育制度中教师升迁的主要渠道。本文试从台湾公立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执行等层面入手,探讨其经验和特点,为改进大陆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提供参考。 一、台湾公立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历史沿革 1.校长派任时期 早期我国台湾地区公立中小学校长任用采用的是派任制。首先由督学通过视察,将表现优异的主任名单呈报教育局长审核,再由其转呈县、市长,由后者从中决定校长人选。所以当主任的老师不需经过甄选考试,直接就被派任为校长。因为县、市长握有绝对的人事实权,所以当时很多人为争当校长而大送红包、托关系。而许多服务优秀、默默耕耘的主任,常常没有机会出头。一旦成为校长,不论好坏,就一直当校长到退休,因而当时有“万年校长”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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