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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学校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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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中小学要“办出各自的特色”,关于“特色”的理论研究和学校实践渐成热点。但理论研究的众说纷纭和学校实践的五花八门,一直困扰着教育界许多人士。因此,当前再对“特色学校”这个“老话题”加以探讨,显得尤为必要。我们认为,特色学校是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整体风貌和显著的育人效益的学校。学校的发展应当表现出“优势项目——特色学校——名牌学校”的轨迹。 一、独特的整体风貌和显著的育人效益,是特色学校最本质的内涵,创建特色学校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提高育人的质量。 毫无疑问,基础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每个学生德、智、体、美等素质的全面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实现规范办学。但是强调办学的统一性,并未排斥办学的多样性。在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下,成千上万的中小学,努力创建特色学校,努力打破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的划一格局,追求学校的特色化和学生的个性化。我国中小学特色化发展,与国外中小学个性化、特性化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关键是对特色学校的内涵,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有了这个前提,其表现形式才会万变不离其宗。 1.特色学校不等于学校拥有一批特长学生。建立若干兴趣小组,让一部分学生参与其中,在各级竞赛中获奖,就称为特色学校,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何况有些学生有特殊的家教或因参加某些培训而显示出特长。特色学校必然会拥有一批特长学生,但是拥有一批特长学生的学校,并非就是特色学校。在创建特色学校过程中,应该是大多数学生参与,甚至是全体学生参与,对所有学生的发展都有促进作用。那种只有少数学生介入的特色项目,层次虽然高,但只能是拥有特长学生,而不能冠以“特色学校”称号。因为这种少数学生参与的行为,不可能对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有力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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