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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三大职能主体的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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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纵观高等教育发展史,特别是19世纪洪堡创立柏林大学以来,教学、科研与服务构成了高等教育的三大社会职能,并至今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高等教育三大职能随着社会变革的需求在不断调整其内涵与外延,来增强与社会的最大关联度。在高等教育步入全球化的今天,高等教育三大职能的主体地位引起教育界的极大关注,因此,有必要对三大职能的主体地位加以重新定位。 【关键词】高校 ; 教学 ; 科研 ; 服务 一、 高等教育三大社会职能作用的演进 英国高等教育史学家哈罗德·珀金(Harold Perkin)曾说过:“一个人如果不理解过去不同时代和地点存在的大学理念,他就不能真正理解现代大学。”[1]因此,我们对高等教育职能主体地位的研究也必须从大学产生之初的理念研究开始。 (一) 中世纪大学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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