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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校园中的隐性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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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微 一个幼小的生命,从咿呀学语、蹒跚学步开始,其成长的日日月月,在沐浴着父母亲人、师长及社会关爱的同时,来自外界的各种伤害也像阴影般时时笼罩在身旁。 少年儿童人身伤害问题,近年来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当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为避免学生安全事故殚精竭虑时,相对于这些显性的伤害,那些无法预料且不时发生的隐性伤害,却很少进入人们关注的视野。 在2003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让我们把关切的目光投向这里—— 对少年儿童而言,隐性人身伤害发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等不同场所。 在校园中,隐性伤害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人为的对身体和精神所造成的伤害,另一种则是由于外在物质设施的不当而引起的身体或精神的伤害。本文中的隐性伤害主要是前者,即校园情境中由于教育方法、管理方式、措施的不完善或失当等引起的学生隐性人身伤害。 这种伤害,由于不太明显且发生效应较为迟滞,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但它往往对少年儿童脆弱的心灵造成无法估量的消极影响,有的甚至用一生的时间都无法弥补。 隐性伤害:孩子心底最深的痛 案例之一 1998年,北京某学生因成绩较差无法升学,父母应学校的要求去医院为孩子开具了一张“中度智力低下”证明。不料学校很快将此公布开来,老师在课堂多次当众侮辱学生是“弱智、白痴”,其他学生也常以此来嘲笑、殴打该生,后来该学生被诊断患了精神分裂症。学生父母向学校提起了赔偿诉讼,要求学校为擅自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造成其精神障碍一事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张维平主编《中小学校学法用法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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