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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周作人批示”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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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在1949年底给周恩来写信,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信是怎么传播开来的?毛泽东是否看过此信并有“说话”或“批示”?这些都是应该弄清楚的问题。弄清这些问题,不但是研究周作人的需要,而且也是研究毛泽东的需要,研究建国之初党和政府有关政策的需要。 关于周作人给周恩来写信的事,传言不少,见于文字的,以我所接触的材料看,最早的是唐的《关于周作人》(《鲁迅研究月刊》1987年第5期),其中说: 大概是一九五○年吧,中央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我从华东来到北京。文物局长郑振铎,还有文化部长沈雁冰等,刚从政务院总理周恩来那里拿到一封周作人给他的信。信很长,将近六千字,是周作人的亲笔。总理交给文学研究会几位同人拟具意见,我从西谛(郑振铎)那里得见此信。信的开端没有抬头,只见“xx先生”,信末则说,“本来也想写给毛先生,因为知道他事情太忙,不便去惊动,所以便请先生代表了。”写信的日子是“民国三十八年七月四日”,署名“周作人”。按此计算,这封信送出之前,大概有过一段踌躇反复的不算短的时间。 唐的这段话,有好几处是经不起推敲的:第一,文学研究会在三十年代已停止活动,新中国成立后更不复存在,周总理怎么会“交给文学研究会几位同人”去“拟具意见”呢?第二,所谓“文学研究会几位同人”,无非是指沈雁冰、郑振铎和叶圣陶,当时沈是文化部部长,郑是文化部属下的文物局局长,叶是直属于政务院的出版总署副署长。他们是否可能“从政务院总理周恩来那里拿到一封周作人给他的信”呢?不可能。因为,总理如果认为此信应交文化部办,必然由政务院发文至文化部,部长阅后认为应由文物局提出处理意见,就将文批给下属文物局。如此事需要出版总署合办,应由政务院同时发文给该署。政府机关办事,怎么可能像民间熟人串门,随随便便“拿到”一封信,在老熟人之间递来递去的传阅?唐所说“拿到”一封信和“几位同人拟具意见”云云,是他想像出来的。他不熟悉政府机关办事程序,就想像错了。第三,唐确从郑振铎那里看到周作人致周总理的“亲笔信”。但这信不可能是从总理那里“拿到的”。试想,总理如真的收到周作人的信,怎么会把原信给郑振铎呢?而必然要秘书处抄录或打印(当时还没有复印机)再发文至文物局,原信存档备查。唐看到的既然是“亲笔信”,那一定是周作人自己抄录的信寄给郑振铎的。唐文中说:“信的开端没有抬头,只写了‘xx先生’。”这就可见是抄件。如真是从总理那里“拿到”的信,抬头必写“总理先生”或“恩来先生”,怎么会是“xx先生”呢?(唐后来还得到了这封“亲笔信”的照片,印在他的《西方影响与民族风格》一书中,那抬头是“、、先生”,可见是周作人自己抄录的抄件。)第四,王士菁在《关于周作人》(《鲁迅研究动态》1985年第4期)中说:“大概是一九五○年十二月间吧”,有一天,雪峰“看一份材料,越看越生气地对我说:‘你看,周作人如果有一点自知之明,是不应该写这样的东西的。’我问这是怎么一回事,雪峰同志说:最近领导上转给他一份材料,是周作人为自己辩护的。说罢,他即匆匆回家去了。”所说的材料,大概就是周作人致周恩来的信的抄件。后来林辰向雪峰借来抄了,发表在《新文学史料》1987年第二期上,信的抬头也是“□□先生”,可见确是抄件。它只可能来自郑振铎。第五,至今未发现源自政务院的关于周作人的文件,这有两种可能:周恩来收到信后不予理睬,或周作人写了信后根本没有寄送周恩来。我倾向于认为是后一种可能。给周恩来写信,在周作人说来,应该是件大事,可周作人日记中竟无记载,这也是一大疑点。(传言此信周作人是请什么什么人转去的,查无实据,也是耳食之言。)周作人给周恩来的信,很可能流传世上的就只有郑振铎收到的那份抄件,是郑振铎将它拍成照片传送四方而至议论纷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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