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小学生《守则》与《规范》的变迁
| | 教育教学教师论文 1981年,我国颁布了“文革”后的教育教学教师论文第一个《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1991年,颁发了《小学生行为规范》;1994年,颁发了《中学生行为规范》。日前,教育部又发布了新修订的教育教学教师论文《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实施了20年的《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以及实施了十几年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了调整、补充与修改。 这种产生与变化的背景是什么?就此记者日前采访了教育部参与此次修改工作的有关专家。 据专家介绍,“文革”前,中小学是不设德育课的,那时讲“文道统一”,把那些能激发爱国热情,让学生懂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的文章都选编在语文教材中。如《囚歌》、《朱德的扁担》、《小英雄雨来》等具有革命传统教育意义的课文;另外还有那些非常感人的、文采很好的、也能使学生受到教育的文章,比如《司马光砸缸》,就是告诉学生要机智、勇敢。除了通过语文课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教育,还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主要是少年队的活动和寓教于乐的课外、校外活动,比如军事游戏,请参加过革命的前辈做报告等等。 而“文革”十年,却完全扭曲了少年儿童的心灵。那时的中小学生是不学为好,认为知识多了就是“臭老九”,反对智育第一,突出无产阶级政治教育。单独突出政治教育,实际上是全面否定了培育人的基本要求,德育变成了极左的东西,让孩子接受不了的东西。因而他们不仅没学到文化科学知识,而且这种左的方法、左的内容让孩子们内心空了。那时不说与别人的关系,不说孝敬父母,不说尊敬老师,也不说怎么说话,怎么做、立、走,就是会打、砸、抢,会打人就是有革命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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