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老师能不能向家长借钱
| | 小学教育教学课改论文 不久前,新华社有报道称:“北京教师周红,利用学生家长对其职业的小学教育教学课改论文信任,骗取学生家长及同事钱款共31万余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以诈骗罪,终审判决周红有期徒刑12年,罚金3万元……” 向家长借钱 情源于2002年6月。时为北京某中学班主任的小学教育教学课改论文周红,以“母亲病重,急需住院”为由,向一位学生家长借了2000元,并写下收据,承诺于同年7月上旬还清。其他几位学生家长也被周红以类似借口借了钱。但半年过去,周红已离开原单位,学生家长们多次寻找周红,均无法联系。万般无奈,家长们把周红告上了法庭。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孟宪域在调查中发现,在诸多被周红借钱的家长中,有的向其索取了借条;有的有借条,却缺少周红本人签字;有的在事后电话催讨债务时做了电话录音;但也有至今没有任何凭证的。 “师命”难违 在民间借贷诉讼中,借贷合同———借条,是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学生家长借钱给周红老师时,为什么不向周红索取借条呢? 学生家长石小花说:“他是孩子的班主任老师,还说下个月12日就还钱,我就没好意思让他写。而且,我们当时在公园门口,也不大方便让写借条。” 很多家长都表示:老师提出“借钱”,如果拒绝了,担心孩子在学校不能得到老师的耐心辅导。孩子读高二,正是“冲刺”、“要劲”的时候,可周红既是班主任,又是数学老师,能不借吗? 对于此事,校方表示:“周红向学生家长借款,学校并不知情。后来有学生、家长反映此事,加上他有授课不认真、上课打盹、批改作业不认真的情况,我们就没有再续聘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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