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不叫学生考试违法
| | 小学二年级教育教学论文 周如俊 参加考试是每个学生应有的小学二年级教育教学论文权利,但是近来学校考前动员“差生”弃考、剥夺学生的小学二年级教育教学论文考试权现象,在一些地方却成了一种屡见不鲜的事情。笔者从网上用“学生弃考”关键词稍微点击一下,竟轻松跳出十几条有关学生“弃考”内容的网页。现摘录几则报道: 2003年6月21日《齐鲁热线》报道,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中学把初三4个普通班的差生全赶回家,不让参加中考。如果坚持留校,每天要向学校交1块钱的辅导费,还没有辅导老师。 2004年1月18日《华商报》报道,西安市38中学为了提高升学率,三番五次动员初三年级学生放弃中考,找个中专上算了。对于“不听话”的学生,学校还以拿不到毕业证书相“威胁”。情况严重的一个班,开学时有50多名学生,上学期末只剩下30多名学生了。 事情远远没有结束,2月9日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又播出了《是谁剥夺了她的考试权利》: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北固镇巩村小学14岁的江薇连简单的一位数乘法都不会演算,究其原因,是因为基础差,从小学二年级就从没有参加过班级考试,如此恶性循环,最后竟不敢上学了。巩村小学不能参加考试的还不止江薇一人,据榆次区教育局调查,共有4个年级的11人没有参加去年的全镇期末统考,给学生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上述学校以各种手段强迫成绩较差的学生放弃考试,分明是不正常的“普遍”现象,是明目张胆地剥夺学生考试权,但也让我们教育工作者不得不发出反思! 学校“剥夺”学生考试权究竟为哪般?还不是为了追求较高的升学率?据报道,2003年甘肃省定西地区通渭县曾有这样一个规定,高考升学率必须达到30%。为了达到这个指标,该县在离高考还有两个多月的时候在学生中进行了一次预选,从而使40%的学生被剥夺了参加高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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