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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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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水量的分配提出与“高规”不同的观点。 关键词:室外消防用水量 室外供内消防用水量 室内消防用水量 1. 引言 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分为室外消防用水量与室内消防用水量,其中室外消防用水量即指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室内消防用水量包括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室内自动喷水用水量、室内水幕用水量及室内泡沫用水量等。室内各消防用水系统相对独立,每个子系统要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设在室外,与室内对应的消防子系统相连通,作为室外消防车向室内供水的设施。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对以上所述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均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从室外通过消防水泵接合器向室内输送的消防流量却没有合理的规定。依据《高规》,一个消防水泵接合器配一个室外消火栓和一辆消防车。照此说法,一栋超过8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除住宅以外),至少要设8个消防水泵接合器和11个室外消火栓,其中8个消防水泵接合器和8个室外消火栓专门供应室内高低区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洒系统用水,这部分水量至少110L/S;另外3个室外消火栓负责供应30L/S室外消防用水量。《高规》第7.3.6条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确定。这与前面的说法是相矛盾的。前述室内消防用水量已在室内考虑,而室外再增加这部分内容就是重复设计,这种重复设计是否有必要,值得商榷。如果考虑增加从室外输入到室内的这部分用水量,则室内外消防总用水量计算应为:室内消防用水量X2+室外消防用水量。由此引起储水池容积、室外消火栓数量、室内管网布置等发生变化。如果不增加这部分水量,这部分用水量又从什么地方来?笔者根据设计实践就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的合理分配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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