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自动喷水设计中的几个问题(续)
| | 给水排水 免费论文 摘要:自喷系统流量在不同场所往往相差比较大,笔者就吊顶和非吊顶情况下着比较说明. 关键词:自喷系统流量 吊顶 非吊顶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从下简称“新喷规”)实施后,不难发现,“新喷规”与原来相比有了很大的给水排水 免费论文改革。如原来轻、中危险级系统的给水排水 免费论文设计流量是以喷水强度与作用面积相乘,而后再乘以1.15~1.3系数而得。而“新喷规”则规定系统设计流量应以下式计算而得: Qs= 式中各参数含义见“新喷规”式(9.1.3) 因此系统的设计流量是以作用面积内的各个节点流量qI之和而得。 笔者以工程实例为例,说明“新喷规”的系统流量与原规范相比有较大的出入。尤其是对不吊顶的场所,其系统的设计流量比原规范比而大得多。同时与它配套的消防水池等容量(多与其它消防系统共用消防水池),喷洒泵的参数以及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等都有很大变化。这给自动喷水设计带来一定的难度。特别是扩初阶段的设计,自动喷水的设计流量就不一定是26l/s或30l/s,而是要根据具体工程正确设计。下面通过二个工程实例来说明“新喷规”的变化。 二、工程实例: 实例1、(不吊顶型)某商贸城,二层建筑,总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每层面积1万多平方米。甲方要求,不吊顶。根据建筑设计防水规范GBJ16-87第8.7.1条规定:每层面积超过3000m2或建筑面积超过9000m2的百货商场,展览大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根据“新喷范”,此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为中Ⅱ级。 其计算简图见图1,其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之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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