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BOT建设方式
| |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论文 摘要:介绍了bot建设方式的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论文基本概念及我国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论文特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用bot方式组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新模式。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 小城镇 bot方式 中图分类号:tu99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 1000-4602(2002)01-0037-02 1 bot建设方式 1.1 bot的基本概念 基础设施建设私有化的概念出现在18世纪[1],但真正意义的bot(建设—运营—转让)方式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香港形成的,第一个以bot方式运作的项目是香港特区的十字港隧道[2]。 bot是一种直接吸收私营企业(包括外方企业)资金和技术,用以建设、运营和转让(转让给公用部门)基础设施的方式。实施时,政府授权给下属专业公司,由该公司邀请私营企业投标,经过谈判签订专营合同。经政府批准某企业获得特许权后筹措资金成立专营公司,设计、建设运营该项目(通常为20~50年)而获取一定收益,在特许期结束后将该项目无偿转让给当地政府运营。 在bot项目中,资金的融资方式、风险的分担、资金的结构、回报率的确认以及政府与专营公司各自的地位等是重要的影响因素。bot不仅是一个融资的协议,而且还是一个长期专业化合作的协议。在协议的基础上,公、私双方建立起伙伴关系,并向公众提供经济、高效的服务。 1.2 bot项目的构成 bot项目方案取决于一整套相关的双边协议,关键是政府与专营公司双方都满意的专营合同 。双边协议的主体——专营公司是投资者根据股东协议组成的财团公司,项目成立后该公司 应在当地工商注册。依照国际惯例,bot项目的组织结构主要由一系列的协议、合约、合同构成,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的土建及安装合同、与专业设计院的设计合同、财团内部的股东协议、财团与金融方(银行贷款联合方)的债务协议、保险协议以及相应的附加条款等,其中较重要的协议为专营协议和销售合同。专营协议是确保专营公司在政府授权下合法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2280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