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介绍
|
|
【供热毕业论文】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总政干部部、总后基建营房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发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人发[2001]5号)要求,现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键字: 公用设备工程师 执业资格 考试介绍 一、考试简介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003年3月,人事部、建设部颁发了《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国家对从事公用设备专业性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科目设置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藉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详情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规定条件者,可免试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详情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在实施注册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1112字
|
要阅读全文请先注册成VIP会员!详情请阅读会员专区!
VIP会员可以阅读全文, 欢迎加入VIP会员专区! 加入VIP会员步骤如下:
注册用户名→在线购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