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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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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推动深圳市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节能意识,保证建筑施工图设计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以及《关于发布<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3〕7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 关键词:深圳市 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 各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节能意识,保证建筑施工图设计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3〕237号)以及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局、深圳市住宅局、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布<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3〕79号)、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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