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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计量”到“收费”的若干深层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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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翘首以盼的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政府文件,在经历了多年的酝酿后,建设部等八个部委终于以《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形式正式发布了。供热体制改革涉及诸多方面,但其核心问题是变福利供暖为用热的商品化、货币化。商品化和货币化就需要计量,《指导意见》规定:“今后,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并执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新办法。计量及温控装置费用计入房屋建造成本。现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按照分户计量、室温可控的要求进行改造,安装分户计量、温控装置,逐步实现由按面积计收供热采暖费向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转变。 关键词:计量收费 城镇供热 分户计量 室温调控 到目前为止,全国采暖地区的多数省市,都已经先后发布了新建住宅集中采暖系统必须满足分户热计量要求的技术标准或行政令。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配合此项改革,已于2001年3月提前发布经修改后的第三章(GBJ 19-87的2002版),其中第3.9.1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新建住宅热水集中采暖系统,应设置分户热计量和室温控制装置。对建筑内的公共用房和公用空间,应单独设置采暖系统和热计量装置。”与此同时,与热计量和室温控制有关的国内外产品,作为一种难得的商机,也已经大量到位,蓄势待发。因此,新建住宅实施《指导意见》的技术准备工作,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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