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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品质综合评价权重系数的确定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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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室内空气品质的影响因素很多,涉及多个单项指标,对于不同的建筑物,各个指标在评价过程中的重要性并不是同等重要的,所以权重系数的确定是室内空气品质综合评价中的重要问题。本文提出了室内空气品质综合评价确定权重系数的方法,并通过实例分析,验证了该方法的可行性。 关键词:室内空气品质 权重系数 一 引言 综合评价是对客观事物以不同侧面所得的数据作出总的评价。影响室内空气品质的因素有很多,在对室内空气品质的评价时多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如室内空气品质的模糊性综合评判[1],室内空气品质的灰色评价[2][3],空气品质的客观评价[4],都是用综合评价的方法。但是他们在评价过程中往往忽略了评判权的重要性。在文献[1]、[3]中权重系数的确定是根据自己认为co2、甲醛和吸入尘的影响较大设他的权为2/3,其它的总权为1/3。在文献[2]中没有设置评判权,认为各个影响因素是同等重要,文献[4]中提到的权重系数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权,它只是对原始序列的预处理,使原始序列中各元素成为数值上相差不大的无量纲值。这些根据自己想当然设置权和不设置权都不符合综合评价的要求。用若干个指标x1、x2… xp进行综合评价时,其评价对象的作用,从评价的目标来年,并不是同等重要的。所以本文依照综合评价的基本理论,提出设置权重系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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