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驻地高监)是取得相应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全面负责某一部分(或某个合同段)工程现场监理工作的主要的监理人员。本文就驻地高监的地位和作用、驻地高监应具备的能力、 驻地高监的思想素质要求发表个人看法。 关键词:公路建设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要求 一、驻地高监的地位和作用 在实行混合监理模式的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般是由建设单位直接任命,而合同段现场监理工作多为业主招标委托社会监理单位承担,驻地高监是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在合同监理工作中的全权委托代理人。在监理单位内部,驻地高监是合同履行全过程所有工作的总负责人,是合同段监理的第一责任者,是监理合同目标的规划者,是监理工作中各种要素合理投入和优化组合的组织者。从对外方面讲,驻地高监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直接对业主负责。故,驻地高监是合同段监理工作的全面实现者,既要对业主的成果性目标负责,又要对监理单位的效益性、信誉性目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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