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工程的计价一直是以"定额"为依据,国家造价管理部门编制的单位估价表计价,再加上各项取费构成工程的总造价。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计价 它在几十年我国计划经济的建设中,起到了控制、确定工程造价的作用。但这种计价模式已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于去年7月开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这种方式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造价是适应市场变动的活的造价机制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传统的计价采用的是指令性计价模式,人工、材料、机械三要素消耗量的水平是统一的,同时,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静态的指令性价格,各种费用的取费率也带有一定的指令性,不能客观地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然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是一种由市场计价的模式,这种计价模式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在计价依据上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二是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模式,即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政府间接调控,市场形成价格。首先,政府只将实体消耗量作为法定标准规定下来,而非实体的消耗量及单价则由施工企业自主确定;其次,价格由市场决定,政府公布的预算价格仅供参考,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工程造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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