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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听证与公共政策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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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是现代生活的重要政治成果,是公共意志和理性选择的产出。它是根据公众意志、满足公众利益,公共权力机构对公共领域进行社会公共管理,维护社会公正,确保社会公平,协调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措施和手段。[1]公共政策是民主的产物,同时又是民主的反映。公共政策民主是公共政策内在的、应然的要求,也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诉求。而公共政策旁听、公共政策听证是达成公共政策民主的可靠路径。 公共政策旁听:一种可能的公共政策对话 公共政策对话就是围绕一定的公共政策议题开展对话交流的活动过程,公共行政人员、立法人员、政策智囊机构、政策专家、政党组织、利益集团、公民都是政策对话的可能参与者。[2]而旁听与听证都是公共政策对话的主要形式,是开展公共政策对话的重要路径。严格地说来,公共政策对话应该是一种对等性的、公平性的对话方式,对话参与者排除了身份、地位、职业、年龄等方面的偏见,从而致力于公共政策共识的达成。旁听制度的实施,其目的就是追求一种可能的公共政策对话,实现公共政策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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