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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何以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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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城区中巴营运的缺陷越来越明显,而公交车和的士的运载能力已经能够满足需要,2003年9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有关长沙市城区中巴禁运的公共政策,它符合了公共管理满足人民物质和精神需要、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目标,有益于建立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增进了社会效益,提高了公共管理的效率,同时也促进了对公共物品合理而有效的管理。实现公共政策的有效变迁,一方面要坚持渐进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另一方面要整合各方利益,消除执行障碍和隐患,重在抓好落实。 关键词:公共管理 公共政策 公共物品 公共秩序 一、案例描述 2003年9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巴禁运的文件规定:从2003年9月30日起,长沙市二环线以内禁止中巴营运。这将意味着中巴将结束其在长沙城区内的使命,运营空间由城区向城郊转移成为现实。在全国第五届城运会即将在长沙召开之时,为了树立省会的文明形象和提升城市品位,长沙市政府痛下决心做出“城区所有运营的中巴车辆必须于2003年9月30日之前全部退到二环线以外”的决定。其大致方案为:一部分在城区营运的湘AX、湘AT牌的中巴将转换成高档的士进行运营;一部分在城郊结合部的中巴将发展为大巴;在郊外线路还有富余的情况下,调整一部分中巴跑城郊结合部;一部分经营权到期的和达到报废标准的则坚决取缔。为解决中巴出城后的运营缺口,长沙市政府要求公交部门在城运会之前新增300台豪华公交车和400――600辆高档的士。同时,部分原由中巴车运营的线路将由公交车代替,客流不足的线路将由政府财政出钱补贴,公交车将普遍进入社区并延时运营,方便群众出行。另外,退出城区后,所有中巴车将由原来的个体经营为主转变为联营、国营、合资经营,走集团化规模经营之路,而且对提前迁出城区的中巴车给予一定的补偿。该政策实施一年多来,政策利害相关人对政策主动而又自愿地遵从,城市市容大为改观,公共交通秩序井然,市民对政府的利民举动大加赞赏,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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