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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儿童电视成人化和贵族化:我国儿童电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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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儿童电视近年来已成为电视界的一大关键词,本文分别分析了儿童电视出现的重要意义以及现实存在的尴尬问题,并就其如何走出困境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儿童电视 儿童权利 成人化与白痴化 城市化与贵族化 教化与娱乐化 儿童电视是指以儿童为收视对象和表现主体,内容和形式都具有鲜明儿童特色的电视节目或频道,是当今为数不多几类专以目标受众来定位的节目或频道之一。2003年中央电视台为表率在全国掀起一阵儿童电视风潮,至今儿童电视频道一下多达二十多个,儿童电视节目更是遍地开花。儿童电视的大量出现,对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儿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儿童电视现实意义 联和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出,儿童系指十八周岁以下的任何人。这包括两层意思:首先,儿童是人,与成人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人格,而不是成人的附属,更不是物品;其次,儿童是儿童(即十八周岁以下)而不是成人,也不是成人的预备,不能按照成人标准来对待。由此可见,儿童不仅拥有作为人的一般权利,还享有作为儿童的特殊权利,即“生存权”、 “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相比过去而言,今天儿童“生存权”、“受保护权”得到很大保障,但由于话语权的缺失,其“发展权”与“参与权”难以落实,他们仍然是一个没有得到应有尊重的多数——据调查,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67亿,占总人口28%。①儿童电视的出现,有利于促使儿童“发展权”和“参与权”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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