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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推进舆论监督的三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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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作者对浙江、湖北、云南三省的省报、地(市)报、县报舆论监督报道进行调查,发现报纸舆论监督的强度与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报道的要求很不相称。虽然舆论监督的开展存在不小的难度,但有些地区和媒体已经突破各种束缚,对舆论监督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本文总结归纳了较有代表性的三种宝贵经验,包括长治党政组织切实支持舆论监督、珠海等地制定舆论监督法规,以及《南方周末》等报纸的跨地区监督。作者分别论述了这三类经验的产生背景、实践成效以及对推进我国舆论监督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新闻学 舆论监督 批评性报道 跨地区监督 舆论监督是指公众通过新闻媒介对党务、政务和一切公共事务的公开,对国家机关各级公务人员施政活动,以及社会公众人物(包括政治家、演艺明星、上市公司等)的监督,这种监督既包括揭露和批评,又包括评价和建议。但新闻媒介对坏人、坏事,特别是腐败行为的揭露和批评,是中国现阶段舆论监督的主要的和常见的形式。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舆论监督,从党的十三大到十六大,都要求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人民群众对用媒介监督腐败历来是热情支持的,并且认为监督腐败与维护社会稳定是一致的。2000年底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在全省17个地市中开展了一次“舆论监督与社会稳定”的问卷调查。有82.3%的被调查者认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民众对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不满。因此,在回答“是否认为对社会阴暗面大量揭露会严重影响稳定”时,76.8%的人选择了“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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