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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的双重要求--评析九一一事件与中国的媒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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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事件是大众传媒的狂欢节,是中心价值观与集体记忆的聚焦。在《媒介事件》(Media Events)一书中,丹尼尔·o戴扬与伊莱休·卡茨将媒介事件区别于一般报道的特征归结为,它们打破了我们生活和一般报道的常规,所有的报道都从预定的节目安排中转向重大事件,并用一种极为戏剧化的方式表明将要发生事件的重要性(1)。作者将人类学中有关仪式的理论引入到对大众传媒的过程研究中,延续了涂尔干以来的结构-功能主义的观点,将社会过程视为冲突的消解与平衡的达成,对媒介事件的分析为结构-功能论在现代社会中的体现作了一个注脚。由此,媒介事件的主要功能被归结为社会整合:这些报道以激动人心的集体方式整合了社会,并重新唤起人们对社会与合法权威的忠诚。具体来说,这种整合作用体现为以下方面:一、媒介事件提醒我们什么应当被记住;二、媒介事件具有内在的解放功能和转换功能;三、媒介事件成为颇具魅力的集体行动,维护已建立的权威(2)。 但是,笔者认为,这种对大众媒介整合功能的态度过于乐观,因为,一方面,在媒介事件中,各种媒体从各自的立场出发,遵循着不同的话语模式,释放出不同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受众并非消极地接受媒介所传达的讯息,他们试图进入公共空间,展现个人的政治性存在。因此,要考察媒介事件中社会整合的状况,有必要倾听来自公共领域的各种声音。只有辨析公共领域当中的碰撞、融合与隔阂,才能对媒介事件的社会功能做出全面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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